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在国际民航组织《技术细则》(ICAO TI)的基础上,结合运营和行业标准实践方面的考虑,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附加要求和有关文件的细节作为补充,制定的比ICAO TI更具约束力的规定要求,于1956年首版发行,目前每年更新发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当前有效的是第66修订版。
IATA《危险品规则》第67修订一览
IATA《危险品规则》第67修订版纳入了ICAO危险品专家组在编制ICAO《技术细则》(2025-2026版)内容时做出的所有修订,以及IATA危险品委员会采纳的变更。以下列表意在帮助用户识别出此修订版中引入的主要变更,而非详尽的清单。各项变更前面标注了其所处章节的编号。
引言
更新“一般宗旨”,以阐述有关供应链安全的概念以及各方在货物(包括危险货物)操作和运输过程中的职责。
1--适用性
1.4.3.2--更新关于告知标牌的规定,以消除歧义,更明确地区分每项规定是建议性的还是强制性的。
2--限制
2.3—旅客或机组人员携带的危险品
就客舱内充电宝和备用电池的使用与充电给出了建议。
对表2.3.A进行相应修改。
2.8.1-国家差异——请各国在引入或修订国家差异时同时向IATA和ICAO联系。
修订清单(2.8.1.3)和国家差异清单(2.8.2),纳入泰国提交的差异及法国和英国提交的差异重大变更。
2.8.3-承运人差异——为协助准备修改或增加差异的承运人进行了少量变更,包括要求在3月31日前提交准备在下一版DGR中发布的差异的请求。
修订列表(2.8.3.4)和承运人差异清单(2.8.4),纳入一些航司提交的差异,同时删除了一些承运人。
请DGR用户注意,为了统一格式,部分承运人差异进行了编辑性修订,这些修订并不改变差异原本的含义或意图。大部分变更涉及的都是引入统一的交叉引用或使用标准形式的词汇。这类承运人差异的例子包括:
不收运含有危险品的航空邮件(见2.4和10.2.2)。
除1.4S项外,不收运第1类爆炸品。
不收运使用补救包装中的危险品(见5.0.1.6、6.0.6、6.7、7.1.4和7.2.3.10)。
不收运裂变材料(见10.3.7和10.5.13)。
装在塑料桶和塑料罐单一包装中的液体危险品必须按如下要求进行准备:
○ 塑料桶/塑料罐必须用其他坚固的外包装(例如纤维板箱)进行?;ぃ换?/p>
○ 如果准备使用开放式集合包装,则必须使用尺寸合适的塑料、泡沫或木托盘,至少?;ぐ暗亩ゲ亢偷撞俊?/p>
其他为标准化而进行编辑性修改的差异涉及:
例外数量的危险品;
有限数量的危险品;
危险废物的运输;
高危危险品;
货物中的自平衡车;
旅客行李中的自平衡车;
干冰的运输;
化学氧气发生器。
4—识别
4.2--危险品表
对危险品表的修订包括以下两个添加了细体字“混合动力(hybrid)”的新条目,这两个条目是对UN3166车辆现有粗体条目的补充,而不是替代。
UN 3166 车辆,易燃气体驱动,混合动力(Vehicle, flammable gas powered, hybrid);
UN 3166 车辆,易燃液体驱动,混合动力(Vehicle, flammable liquid powered, hybrid)。
鼓励托运人、货运代理人和地面服务代理人使用这些条目,以便承运人在运输这些混合动力汽车时能够更好地评估和管理风险。
4.4——特殊规定
对特殊规定的修订包括:
A1-删除一条危险品表中目前没有应用的注释;
A199-删除会导致矛盾的语句;
A226-因其在2025年6月30日失效而被移除。
8--文件
8.2.3—澄清如果已经声明符合法规其他部分(如特殊规定或包装说明),则不再需要8.2.3中四点所列的信息。
9—操作
9.1.3—收运检查单和注释4——修改了细微差异的引用。注释中所举的例子并不能反映目前被拒收的琐碎原因。更多指导材料将在IATA网站上发布。
9.3.8.5--提供了ULD操作标牌的交叉引用,以协助承运人和操作代理人。
附录
附录A——术语
纳入了“SDS-安全技术说明书”这一新条目,并与附录B中的新增文本进行了交叉引用。
附录B——专有名词
B.2.2.4新增了车辆的联运文电代码。
B.4-修订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条目,新增关于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背景、目的和基本原理的内容。
附录H——即将发生的变化
DGR此修订版新增了一个附录,提供了变更的详细信息。如果得到确认,这些变更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这些变更基于联合国《规章范本》第24修订版以及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专家组已经同意纳入《技术细则》(2027-2028版)的变更。这些变更包括:
修订飞机上携带的危险品的例外,将以输血为目的血液和血液成分纳入其中。
扩大数据记录器的例外范围,将某些钠离子电池纳入其中。
在2.3节新增一条注释,说明在考虑乘客和机组人员可能携带的危险物品时, “个人使用”的意图。
修订四个国家的差异清单,以体现ISO国家代码。相应的国家差异代码也将随之进行修订,但这些国家差异的编号将保持不变。
爆炸性物品的分类稍作修改。
新增一段内容,规定禁止运输某些符合特定类别、项别或包装类别分类标准的气溶胶。
提供感染性物质的更多分类指南,以及获取新发卫生事件信息的参考。
新增了由锂离子和钠离子电池芯组成的混合电池组的分类。
新增了有机含能物质分类的额外指导和流程图。
更新危险品表,纳入以下新条目:
UN 3561, 氯苯酚类,腐蚀性、毒性,固体,未另作规定的(Chlorophenols, corrosive, toxic, solid, n.o.s.);
UN 3562, 氯苯酚类,腐蚀性,固体,未另作规定的 (Chlorophenols, corrosive, solid, n.o.s.);
UN 3563, 安装在货物运输单元中的锂金属电池 (Lithium metal batteries installed in cargo transport unit);
UN 3564, 安装在货物运输单元中的钠离子电池 (Sodium ion batteries installed in cargo transport unit).
修改及新增特殊规定,包括:
修订A26和A103,纳入制热机;
A107、A185、A214和A235,增加对电池组的额外引用;
A236关于磁共振成像(MRI)设备。
对包装说明130、200、459、497、590、854、950、951和952进行了细微修改。
在第9章操作中根据配装组对于爆炸品的隔离进行修改。
更新有机过氧化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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